信托投资公司“暗渡”企业年金市场
来源:WWW.TRUSTSZ.COM 时间:2004-07-05
在企业年金市场上,信托公司并不认为自己只能做做陪衬。据悉,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方案,放宽资金信托计划的原有限制
记者从一些信托公司获悉,尽管当前在谁是企业年金管理中的主导力量的问题上,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被普遍看好,但信托公司并不认为自己只能做做陪衬。相反他们认为,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,信托公司是当之无愧的,而且一些法规中对信托公司从事年金业务不利的限制,可能很快就将有所突破。
自5月1日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》实行以来,银行、证券、基金、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加入到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竞争中。保险公司具有长期从事年金类团险以及专业化服务、精算等优势,而近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日益拓宽,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也获准筹建,这都为保险公司在年金市场中的地位加分不少;证券公司前两年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帮地方社保运作企业年金,在年金入市方面先行一步;基金在投资管理、银行托管制度方面的优势又是相当明显的。而信托公司却似乎被年金市场遗忘了。
但是,据了解,绝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开展年金业务,默默地做着申报有关从业资格的前期准备工作,并在人员配备上、机制上为这个新业务进行内部整合。一家信托公司此项事务的负责人说,根据有关办法规定,企业年金管理以信托为基本模式,并从立法上强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破产隔离,而在有可能成为受托人的机构中,只有信托公司是完全符合这项要求的。因此,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角色是合理合法,并当之无愧的。
不过,信托公司开展年金业务还是会受到本身功能上的约束。如在国债投资方面,信托公司一般都不是一级承销商,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专业化程度不高;而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又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的主要方向。所以,在投资管理方面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较有优势。
据有关专家介绍,企业年金的实质是集合资金信托。但按照现行规定,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受到最高200份和最低每份5万元的限制,而有年金运作要求的企业,一般都有成千上万名职工,如果由信托公司运作,需要在政策上有所突破。据悉,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方案解决这个问题。可能的方案是,在此次信托业普查的基础上,对各家公司评级;评为一级、二级的信托公司可以放宽资金信托计划的原有限制,也就是说这些信托公司将更有希望获得进入年金市场的通行证。这对期望在年金市场中大展身手的信托公司来说,是一大利好消息。
一位信托业人士说,办法对企业年金的市场准入设定了较简单的条件。对照这些条件,重新登记后的58家信托公司大部分基本符合,因此各公司都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机会。可是,令他们公司头痛的是,想准备申请材料,却不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,也不知道材料要交给谁。这不仅是信托公司,也是券商、基金等其他有意进入年金市场的机构犯难的地方。
据消息人士透露,社保部门已经完成了一份42万字的年金管理细则的初稿,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内容、申报流程、业务要求等。年金细则很快就会出台,然后将向各机构发出可以开始申报的通知,各机构按有关要求准备材料,从细则出台到材料上报估计要3个月完成。社保部门将建立一个专家库,随机邀请一批专家,对申报公司进行评审,选出一批受托人、账户管理人、投资管理人等,再对外公布,这中间还涉及到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出来。因此,据分析,今年大规模开展年金业务的可能性比较小。
尽管如此,面对企业年金这样一块大蛋糕,信托公司一点也不敢松劲,研究工作仍在继续深入。赵先生是一家信托公司年金产品开发的参与者。他介绍说,年金产品主要根据委托人的资产收益要求和风险偏好设计,大致分为保守型、进取型、稳健型,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投资品种框架下调整不同的投资比例,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向。
记者从一些信托公司获悉,尽管当前在谁是企业年金管理中的主导力量的问题上,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被普遍看好,但信托公司并不认为自己只能做做陪衬。相反他们认为,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,信托公司是当之无愧的,而且一些法规中对信托公司从事年金业务不利的限制,可能很快就将有所突破。
自5月1日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》实行以来,银行、证券、基金、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加入到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竞争中。保险公司具有长期从事年金类团险以及专业化服务、精算等优势,而近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日益拓宽,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也获准筹建,这都为保险公司在年金市场中的地位加分不少;证券公司前两年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帮地方社保运作企业年金,在年金入市方面先行一步;基金在投资管理、银行托管制度方面的优势又是相当明显的。而信托公司却似乎被年金市场遗忘了。
但是,据了解,绝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开展年金业务,默默地做着申报有关从业资格的前期准备工作,并在人员配备上、机制上为这个新业务进行内部整合。一家信托公司此项事务的负责人说,根据有关办法规定,企业年金管理以信托为基本模式,并从立法上强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破产隔离,而在有可能成为受托人的机构中,只有信托公司是完全符合这项要求的。因此,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角色是合理合法,并当之无愧的。
不过,信托公司开展年金业务还是会受到本身功能上的约束。如在国债投资方面,信托公司一般都不是一级承销商,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专业化程度不高;而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又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的主要方向。所以,在投资管理方面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较有优势。
据有关专家介绍,企业年金的实质是集合资金信托。但按照现行规定,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受到最高200份和最低每份5万元的限制,而有年金运作要求的企业,一般都有成千上万名职工,如果由信托公司运作,需要在政策上有所突破。据悉,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方案解决这个问题。可能的方案是,在此次信托业普查的基础上,对各家公司评级;评为一级、二级的信托公司可以放宽资金信托计划的原有限制,也就是说这些信托公司将更有希望获得进入年金市场的通行证。这对期望在年金市场中大展身手的信托公司来说,是一大利好消息。
一位信托业人士说,办法对企业年金的市场准入设定了较简单的条件。对照这些条件,重新登记后的58家信托公司大部分基本符合,因此各公司都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机会。可是,令他们公司头痛的是,想准备申请材料,却不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,也不知道材料要交给谁。这不仅是信托公司,也是券商、基金等其他有意进入年金市场的机构犯难的地方。
据消息人士透露,社保部门已经完成了一份42万字的年金管理细则的初稿,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内容、申报流程、业务要求等。年金细则很快就会出台,然后将向各机构发出可以开始申报的通知,各机构按有关要求准备材料,从细则出台到材料上报估计要3个月完成。社保部门将建立一个专家库,随机邀请一批专家,对申报公司进行评审,选出一批受托人、账户管理人、投资管理人等,再对外公布,这中间还涉及到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出来。因此,据分析,今年大规模开展年金业务的可能性比较小。
尽管如此,面对企业年金这样一块大蛋糕,信托公司一点也不敢松劲,研究工作仍在继续深入。赵先生是一家信托公司年金产品开发的参与者。他介绍说,年金产品主要根据委托人的资产收益要求和风险偏好设计,大致分为保守型、进取型、稳健型,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投资品种框架下调整不同的投资比例,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向。
(xintuo摘自上海证券报)